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交通局: 现将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补助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局,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你局按照交通部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分解落实任务,筹措配套资金,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乡村康庄工程年度计划如期完成。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强化内业资料管理,做到项目实施严谨、建设程序规范、资金运营安全。 本计划中涉及财政转移部分的项目,我厅将和省财政厅联合行文,另行下达给各县(市、区)交通局和财政局。 附件:1.浙江省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计划明细表(水毁部分) 2.各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杭州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宁波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绍兴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温州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金华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台州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衢州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丽水市2006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明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