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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2008-04-18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精神,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进修、提升学历层次的要求,杭州市人事局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共同建立了杭州教学基地,为我市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建筑与城市规划人才。教学基地设在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现将推荐报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年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具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为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该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建筑学和土木工程等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系全国著名土建类院校“建筑老八校”之一。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与城市规划方向)
    学制:3-4年
    三、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基本上以业余时间授课为主。集中面授、定期辅导和集中开题在杭州,论文答辩地点及学位授予均在西安。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三年及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工作四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报考者本人先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直接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格审查表请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领取,或登录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下载。报名结束后由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六、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三门。GCT为全国联考,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专业基础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命题进行考试,专业综合考试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组织专家小组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七、报名时间及缴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止,双休日照常。
    考生须按国家统一标准交纳考试费。考试合格正式录取的学员,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统一规定收取学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硕士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详见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八、跟读
    当年未考上或错过考试时间但要求随班听课的学员可以作为跟读生,与正式学员一起参加学习,次年可重新参加GCT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考生录取通知书,并补齐规定的学费。跟读学习不超过连续二轮。如仍未通过GCT和专业课考试者,学员完成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发给工程硕士课程进修结业证明。跟读收费标准详见培训考试网。
    九、考前辅导
     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将举办GCT考前强化班,并针对基础较差的学员举办在职研究生联考基础辅导班,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
    报名地点: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文晖路97号人才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0571)85464699、85114489
    传真号码:(0571)85456605
    查询网站;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附件: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杭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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