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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2008-07-09
来源:
平湖市交通局工会
近日,天龙公司工会方与公司行政方共10名代表正式签订了为期5年的集体劳动合同。此次集体合同的签订严格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天龙公司劳动关系实际情况来进行,此前,该公司工会方与行政方代表就集体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体协商,在双方就劳动标准与劳动条件等条款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集体合同》及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三个专项集体合同,将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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