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廉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加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的建议悉。结合省公安厅的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投入问题 近年来,我厅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创建“平安交通”的要求,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公路安全设施的投入和建设。2003年至2007年底,我厅共投入经费12.6亿元用于公路安保工程,其中4.6亿元用于完善现有国省道及重要县道的交通标志标线,8亿元用于完善各类公路安全设施。我厅还投入8.4亿元用于砂石路面的硬化改造和乡村康庄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公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针对我省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实际,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共同调研,颁布了《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要点》,进一步提高了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等级。 二、关于高速公路科技装备问题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的确存在灯光诱导系统和指挥系统缺乏的问题,一旦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现有的装备和设施无法满足高速公路车辆最低通行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只能采取封道、分流等管制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研究,完善相关设施,强化交通管理,减少高速公路封道,方便群众出行。 三、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分布和两侧港湾式停车带问题 随着近年来高速公路网迅速加密,局部路段服务区不能满足旅客需要的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针对这一问题,2005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总体布设规划(2003~2010)》,对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的布设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近年来,我厅按此规划督促相关业主抓紧实施,逐步完善服务区,方便旅客出行。 我省高速公路均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在符合条件路段外侧设置了2.5米宽的硬路肩作为紧急停车带,紧急停车带比港湾式驻车点的覆盖面更广,一旦车辆发生故障随时可进入停车带,以确保行车安全。 感谢您对浙江省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单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章程 电话:0571—87807614 邮编:3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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