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速建龙庆高速公路,促进浙江经济多面受益、持续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厅非常重视,将其列入厅重要提案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丽龙庆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M21)浙江境内的最南段,也是《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2003-2010)》中“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公路主骨架中“一连”,是浙西南、闽北地区通往“长三角”的主要通道。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高速公路网,发挥路网规模效益,促进浙西南、闽北等欠发达地区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快速连接浙西南地区和东部深水良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丽龙庆高速公路丽水至龙泉段于2004年开工建设,并已建成通车。丽龙庆高速公路龙泉至庆元浙闽交界段,2006年9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6〕1761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11月9日、10日省发改委和我厅在丽水龙泉和庆元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丽龙庆高速公路龙泉至庆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预评审,形成了专家组意见。编制单位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了补充和调整。2007年2月7日我厅以浙交函〔2007〕33号文向省发改委报送了“工可”报告;该项目报国家发改委后,于2007年9月和10月分别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委托的中咨公司和交通运输部委托的中交一院的审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4号)确定,由省交通集团公司和地方按项目资本金9∶1的比例出资建设龙庆高速公路。目前该项目业主已经组建,银行资金承诺函已出具,项目申请报告已调整完成并于2008年6月30日上报省发改委。 我厅充分尊重委员的建议,将该项目作为“十一五”期间的厅重点工程来抓。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23号)要求,该项目申请报告经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后,我厅将积极做好催批和跟踪服务工作,争取早日获得核准、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八年七月九日 联系单位:浙江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 联系人:张森林 电话:87813840 邮编:31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