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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厅科技计划补充项目(公路、港航、运管部分)的通知
 
浙交〔2008〕160号
有关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温州市港航局:
    现将 2008年厅科技计划补充项目(公路、港航、运管部分) 下达给你们,请按《浙江省交通厅科技计划项目与成果管理办法》(浙交〔2005〕231号)规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08年浙江省交通厅科技计划补充项目表(公路、港航、运管部分)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2008年浙江省交通厅科技计划补充项目表(公路、港航、运管部分).xls 附件2008年浙江省交通厅科技计划补充项目表(公路、港航、运管部分).xls
 
浙江省交通厅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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